城乡居民基养老保险,保障增收有增效
城乡居民基养老保险制度,覆盖全体农村居民以及无业、灵活就业、城乡未参保人员,是惠民利民、德政善举。城乡居民基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不仅使广大农村居民和城乡其他未参保人员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保障了基本生活,而且对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也产生了积极作用。特别是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城乡居民基养老保险因其保障机制完善、惠民效应显著,在缓解疫情影响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针对疫情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冲击,城乡居民基养老保险制度着力保障增收有增效,通过一系列有效的政策措施,不断扩大受益面,确保应保尽保。实施稳岗扩岗补贴,做好就业托底;加大医保政策支持力度,缓解群众就医负担;降低缴费门槛,连续第三年适当降低缴费标准,释放更多民生红利。通过以上一系列政策措施,城乡居民基养老保险制度不仅保障了广大农村居民和城乡其他未参保人员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保障了基本生活,而且对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也产生了积极作用。
保障增收
一是就业托底。实施稳岗扩岗补贴政策,对企业吸纳城乡居民基养老参保人数增量的,按新增缴费人数给予补贴。今年以来,各地已按规定为270余家企业发放稳岗扩岗补贴,新增参保人数18万余人。二是降低缴费标准。自2018年以来,连续三年适当降低缴费标准。2020年,全国城乡居民最低缴费标准由每年每人200元降至每年每人100元,同时各地区可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降低缴费标准。目前,全国已连续三年的缴费标准下降,期间减免财政补贴近千亿元。三是增加保障力度。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水平。增加低收入群体失业保险金发放、工伤待遇支付、医疗救助、住房保障、教育资助、救灾救助、临时救助等救助项目。四是推进医疗帮扶。各级财政加大对乡村医生和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力度,提高乡村医生基本工资和年终绩效工资,加大对合格医疗服务机构的补助,完善“乡村医生多点执业”机制,提高乡村医生薪酬待遇水平。五是加强产业扶持。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开展农业产业化、农业科技开发提供优惠政策扶持,完善产业扶持政策,发展特色农业、现代农业,提高农民收入,增加农业的比较效益。
保障增效
一是加大投入力度。按照省、市、县财政分担的原则,足额拨付新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对象政府补贴资金,确保新增参保对象待遇领取不受影响。同时,支持各地区加大经费投入,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障水平。二是优化经办服务。简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理流程,实现网上办理、电话办理、邮寄办理等多种渠道办理,提高经办服务效率。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四是完善政策体系。制定出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相关配套政策,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平稳运行。五是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提高城乡居民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知晓率和参保率。
随着城乡居民基养老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参保范围的不断扩大,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覆盖群体越来越广,保障作用日益显现。城乡居民基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广大农村居民和城乡其他未参保人员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城乡居民基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对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