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外地就医报销
外地就医报销是指参保人在异地就医,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可以申请深圳社保外地就医报销。以下是深圳社保外地就医报销的相关流程和条件:
流程
参保人应在就诊前携带深圳社保卡和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就诊期间,保留好相关医疗费用票据(如发票、住院小结、病历等)。
异地就医结束后,参保人应在返回深圳后一个月内携带医疗费用票据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确认符合报销条件的费用将直接转入参保人的社保卡指定账户。
条件
参保人已缴纳深圳社保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且在就诊时间仍处于有效参保状态。
就医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异地就医经备案,且就诊医院在备案医院范围内。
外地就医期间,参保人连续住院时间超过30天(含30天),或累计住院时间超过3次。
符合社保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销范围
深圳社保外地就医报销范围包括:
住院费
诊察费
手术费
麻醉费
化验检查费
输血费
中药注射
西药
中成药
医疗器械
其他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费用。
报销比例
外地就医报销比例按照参保人所在统筹地区的相关规定执行,通常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范围内费用的70%左右。
注意事项
参保人在异地就医前必须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否则无法报销。
参保人应妥善保管好医疗费用票据,作为报销凭证。
参保人如有疑问,可咨询社保经办机构或拨打深圳社保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