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社保缴纳公积金
在珠海缴纳社保后,可以申请缴纳住房公积金,享受政策红利,具体缴纳流程如下:
网上申请:登录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点击“个人业务”—“开户申请”,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后提交。
受理网点办理: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前往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受理网点办理开户申请。
单位申报:社保参保单位应及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
公积金缴存基数:
公积金缴存基数与社保缴费基数一致,一般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单位和职工按月缴存比例均为5%。
免息提取公积金要求指南
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可申请免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商品房:用于支付购买自住房首付款或 погашение房款。
建设、翻建、大修自住房:用于支付自建、翻建、大修自住房的费用。
偿还住房贷款:用于偿还自住房住房贷款本息。
租房提取:珠海户籍无自有住房职工,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年,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其他情形:重病、失业、生活困难等特殊情况。
申请流程:
登录公积金网站:登录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点击“个人业务”—“提取申请”。
提交申请材料:根据提取类型不同,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房贷合同、租房合同等。
审核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提取款项会汇入职工指定账户。
注意事项:
免息提取公积金有次数限制,职工在珠海缴存公积金期间,同一种类型公积金提取限2次。
提取公积金后,如未按规定使用,需退回公积金账户。
提取公积金后,职工公积金缴存比例恢复至5%。
通过缴纳公积金,职工可以享受利息补贴,提取公积金时条件宽松、额度较高,建议符合条件的职工积极缴纳公积金,为未来购房或租房提供保障。